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根据省里统一部署,赣州市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文信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志强为副组长的“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尹林春担任,组建了工作专班。
二、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赣州市开展全省“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活动方案》,细化了建设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和全市性宗教团体、市管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工作方案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建设工作与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建设活动同步并轨,对评选为全省“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市里同步命名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精品点”并授牌。对重视建设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里将同步予以表彰。
(供稿:赣州市民宗局 田承军、范淏)